武隆景区状告《变4》片方追踪

2014-07-08 17:49:41来源:时光网

电影中没有“中国武隆”字样令《变4》陷入纠纷

《变形金刚4:绝迹重生》在“盘古风波”(新闻链接)后又遭遇了“武隆风波”。相比“盘古风波”两方最终一团和气的大团圆结局,“武隆风波”则看上去无法避免双方对簿公堂的结局。

根据派拉蒙公司与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双方协议约定,影片最后决战的拍摄将以武隆“天生三硚”为背景展现武隆天坑地缝等神奇的景观。同时,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地呈现“中国武隆”字样。结果,武隆景区发现影片中不仅没有相关标识,反而将武隆景区“移花接木”成香港的“后花园”。

昨日(7月7日),武隆旅游集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开了双方的矛盾后,稍晚片方派拉蒙与协拍方一九零五网络公司也对此发表声明,并表示不再多作回应:“鉴于喀斯特就此事件单方面向媒体发表的言论以及希望以法律的手段解决该问题,我司就此事将不再发表任何看法,期待法律公正的判决。”争议焦点解析争议1:片方是否“不懂中文”?重庆武隆景区在发布会上提供的合同部分内容纠纷的最大焦点在于成片中没有呈现“中国武隆”字样。武隆景区在发布会上出具了一份电子邮件,其中有《变形金刚4》武隆石头上面字样的设计。大意为:“在石头上会写:中国武隆,Wulong China。请沟通字样设计是否可以,务必回邮。”该报审电子邮件发于2014年4月4日,发件方为北京一九零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图上附有多种武隆地标设计字样。对此,片方在一封名为《派拉蒙影业公司全球市场营销总裁致武隆的一封信》中作出了解释:“我们的视频效果公司ILM 告诉我们,他们收到了把这些字改成“中国武隆”的指示,但是没能得到适当的处理。”原因则是:“因为工作人员不认识中文”而造成现在的情况。武隆方面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需要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知情权。

争议2:武隆方面是否按时付款?

发布会现场在片方出具的声明中,片方强调:“之所以在片中没有出现“中国武隆”的标识,主要原因是“喀斯特未按合约要求如期付款,导致我司无法确认其植入项目是否正常进行。直至2014年4月14日,武隆拍摄结束后五个半月我司才收到相关费用。”这才导致后期制作中忙出出错,将“青龙桥”字样当作了“重庆武隆”。

对此,武隆旅游集团总经理黄道生表示,景区都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工作。他表示合约中已注明,电影具体情景待电影剧本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加以双方拟定合同内容并签署补充协议,若甲方对剧本呈现情节不满意,可终止本合同执行。“到现在我们也没看到剧本,片方也没与我们签订有关补充协议。”

在之后的《变形金刚4》后期制作过程中,武隆方曾多次要求一九零五公司协调,观看武隆天生三硚景区在影片中的呈现,但对方一直承诺,保证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直到今年6月23日在北京首映时,武隆方才发现“木已成舟”。

争议3:补救措施能否“亡羊补牢”?

片方提出的补救措施中包含两点:(1) 会在全球发行的DVD、电视和数字播放平台中显示正确的标志;(2) 向武隆提供一个包含正确标识的特别版视频给其用于宣传。此外,电影网又新增加了一点:增加字幕后的《变4》会优先在数字电视播出,以此来进行补救。

协拍方电影网出具的声明这样的措施难以令武隆景区表示满意。黄道生举了个例子,他说之前在某电视节目中,节目组就把电影中的武隆景观错认成了张家界天门洞。7月2日,武隆景区曾来到北京与电影网磋商,并提出4点要求:片方在北京和香港召开情况说明会,剧组人员、协拍公司和武隆三方到场;不能按原先合同标准支付费用(指未结算尾款);后续宣传弥补;片方制作的影像资料要提供给武隆方使用。磋商会当天无果,也就有了如今的纠纷局面。

至于具体损失金额,武隆方面并未透露。不过,当时为配合支持电影拍摄,武隆曾宣布自10月27日起至11月2日关闭天生三硚景区,让上万游客吃了“闭门羹”,门票收入就损失百万。此外据之前的报道称,武隆方面的赞助金额为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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