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笔仙”纠缠3年终落定

2014-12-04 16:20:03来源:时光网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笔仙3》诉《笔仙惊魂3》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北京泽西年代和北京星河联盟影业(《笔仙惊魂3》出品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责成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笔仙》系列出品方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公司人民币50万元。至此,纠缠3年的真假“笔仙”之争尘埃落定。

事件回顾:《笔仙》票房成功 遭《笔仙惊魂》搭顺风车

2012年,韩国导演安兵基进军中国市场,重拍了自己的成名作《笔仙》。当年5月,《笔仙》对外宣布定档7月份暑期档。然而第二天,一部名为《笔仙惊魂》的电影突然冒出并对外声称定档6月,比《笔仙》提前一个月公映。最终,《笔仙》取得了6200万的票房,而《笔仙惊魂》也揽获2300万,位列当年恐怖类型片第三名。

今年年初,《笔仙3》宣布定档7月之后不久,“笔仙惊魂”再次搭上顺风车,宣布《笔仙惊魂3》定于4月公映,更奇葩的是,《笔仙惊魂》连2都没拍,直接上3,动机实在太明显。不少影迷均被两部影片搞混淆,以为《笔仙惊魂》就是《笔仙》,而先期上映的《笔仙惊魂》再次占得便宜揽下3200万票房。

法律支援:《笔仙》打赢第一战 “寄生营销”将依法惩处

据了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笔仙惊魂》出品方不正当竞争证据确凿,并因此而获利,依法予以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中国电影行业首例“寄生营销”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最终《笔仙》方胜诉,对深受“寄生营销”之害的片方,是一个好消息,将鼓舞电影人在面对行业不正当竞争时,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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